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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建材项目免税政策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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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建材项目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,在税收政策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,本文将对新型建材项目的免税政策进行详细解读,帮助相关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
增值税优惠政策

  1.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:对销售自产的列入《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》的新型墙体材料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100%的政策。
  2. 部分新型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:对以废渣、废液、废气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,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,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50%的政策。

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

  1.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: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%摊销。
  2.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: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、《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和《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规定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、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,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%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;当年不足抵免的,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。

其他优惠政策

  1.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: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,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  2.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: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,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。